A: 根據《醫療器械注冊單元劃分指導原則》要求,產品結構組成不同而導致產品性能不同時,原則上劃分為不同注冊單元,因此原則上建議將不同有效成分濃度和比例的產品劃分為不同注冊單元。申請人應根據臨床預期用途確定組方并提供依據,確定最佳配方,包括有效成分的濃度和比例。(審評三部 供稿)
A: 申請人應在明確立題依據和作用機理前提下進行充分的非臨床研究,繼而考慮開展臨床試驗,臨床試驗建議根據產品臨床定位和預期用途確定臨床試驗的目的,根據臨床試驗目的進一步確定臨床試驗各設計要素,包括主要評價指標、試驗設計類型、對照試驗的比較類型等,臨床試驗結果應能確認產品的安全有效性以及最終風險受益。
A: 該類產品的作用機理為通過注射,以填充的方式增加局部組織容積。參考《面部注射軟組織填充劑的安全性專家共識》,在臨床工作中已針對鼻唇溝、顳部、面中部等不同部位的注射進行區分,并且對于糾正鼻唇溝皺紋的注射部位限定為鼻唇溝局部,因此該類產品的適用范圍應理解為注射至鼻唇溝部位的真皮組織中層及深層,以糾正鼻唇溝皺紋。(審評三部 供稿)
A: 對于進口產品的適用范圍,原則上應與境外上市證明文件載明的適用范圍保持一致,不應擅自擴大范圍。若上市證明文件中未涉及適用范圍描述,申請人需提交文件以證明所申報適用范圍產品在原產國合法上市和銷售。(審評三部 供稿)
A: 注射用透明質酸鈉產品中外購的注射針組件作為產品的一部分,需考慮制定相關性能指標并檢驗。(審評三部 供稿)
A: 申請人應當依據冷噴功能的使用方式、功能設計、是否可設置開關等,自行明確與冷噴功能相關性能指標(如:持續時間、間隔時間、冷卻效果等),并提供相關指標及試驗方法的確定依據。性能及安全檢測時需考慮冷噴功能,并配合冷噴劑進行測試;電磁兼容檢驗應考慮開啟冷噴功能對產品的影響,并選擇最不利情形進行測試。(審評二部 供稿)
A: 根據《醫療器械注冊單元劃分指導原則》第(三)條,“產品結構組成或加工處理方式不同而導致產品性能指標不同時,原則上劃分為不同注冊單元”,對于面部注射填充材料,當化學成分、配比(濃度)、交聯方式、交聯程度、凝膠顆粒尺寸分布、設計平均分子量及其分布不同時,原則上均應劃分為不同的注冊單元。
對于同一申報產品,用于面部不同部位的,如用于改變面中部輪廓的、用于隆鼻的,可劃分為同一注冊單元。(審評三部 供稿)A: 可吸收產品的原材料因為可以被人體吸收,其在體內的代謝可能存在安全風險,但對于大多數成熟材料而言,如透明質酸鈉、動物膠原、殼聚糖、淀粉、聚乳酸等,相關研究文獻資料較多,且其代謝路徑相對固定,劑量、交聯度和個體差異等對代謝路徑影響較小,一般不會發生明顯變化。
因此,對于由上述成熟材料制備的產品,原則上不需要提供該產品的體內代謝研究資料,可通過提供已有的文獻資料作為支持;或通過生物相容性評價等方式,驗證產品的安全性。若產品使用了新的可吸收材料,且缺乏對該材料體內代謝的相關研究資料,則需要進行該產品的體內代謝研究。A: “熱瑪吉”一詞來源于英文“Thermage”的音譯,最早是一家美國醫療器械公司“THERMAGE, INC.”(后來SOLTA MEDICAL, INC.公司的前身)及其所生產的一系列射頻美容設備(如Thermage CPT System)的名字。該產品在引入中國后,經其代理人和經銷商等廣泛宣傳推廣,使得“熱瑪吉·”這個名字作為美容產品普遍被大眾知悉,甚至一度在美容行業中作為射頻美容設備這一類產品的代名詞。
射頻美容設備的工作原理是利用特定頻率的電流直接流經人體組織產生熱效應,對皮膚及皮下組織進行加熱收縮以促進膠原蛋白新生,以達到減輕皮膚皺紋等作用。射頻美容設備的原理與外科手術中所使用的“高頻電刀”相同,頻率通常相似或略高,通過增大治療電極與人體的接觸面積以降低電流密度,從而使得組織溫升保持在一個可接受的范圍內,既保護人體正常組織不受損傷,又實現了刺激膠原新生的目的。
除了上述使用方式,某些射頻美容設備也會使用較小接觸面積的治療電極(通常為陣列式微電極),使得人體皮膚在電極接觸點處產生較大的電流密度從而造成皮膚的損傷剝脫(類似點陣二氧化碳激光的治療效果),促進皮膚新生以改善皮膚皺紋和痤瘡瘢痕等癥狀。還有一種射頻美容設備在陣列電極的基礎上引入射頻微針,通過穿刺方式可直接將射頻能量作用于真皮組織等更深層次,以達到更好的治療效果。
常規的射頻美容設備采用雙極或多極射頻方式,使得能量更趨近于皮膚及淺表層,如果采用單極射頻或增加額外的調制脈沖,使得射頻能量有可能作用于更深層的脂肪組織,從而實現減脂的效果。目前曾有相關用途的產品申報注冊,但未獲得批準。已批準射頻美容設備的用途僅包括皮膚皺紋和萎縮性瘢痕。
由于射頻美容設備本質仍然是利用電流對人體的熱效應,因此設備需符合相關通用和專用電氣安全標準的要求,否則可能會對人體產生電擊、刺激等危害。此外,基于不同的電流頻率和人體組織特性,電流流經人體的深度和區域范圍會有所區別,相應的組織均會產生不同程度的熱量和溫升,存在組織燙傷的可能。射頻能量和特點和組織特性決定了其作用深度通常不會太深,主要集中在皮膚和淺表組織,為了增加患者的耐受程度,這類產品通常會采取表面降溫或表皮麻醉等措施,以提高治療的有效性,但同時也會帶來更高的組織熱損傷風險,為確保使用的安全性,要求患者必須處于清醒感知狀態,不允許在深度甚至全身麻醉的情況下進行治療。除了常見的皮膚紅腫、組織燙傷等不良事件外,對皮膚進行有創或剝脫治療的產品也會存在色沉的風險(與激光治療類似)。如果使用無證產品、超范圍使用或不正規操作等,更會大大增加電擊、燙傷等危害發生的概率。
A: 玻尿酸的學名是透明質酸(Hyaluronic acid, HA),又名玻璃酸,是由等摩爾的N-乙酰氨基葡糖和葡糖醛酸雙糖重復單元構成的直鏈多聚糖。“玻尿酸”一詞源自臺灣地區對透明質酸的叫法。透明質酸是一種細胞外基質成分,通常以鈉鹽的形式存在(即為透明質酸鈉),廣泛分布在人體的關節軟骨等組織。最早透明質酸是在牛眼中被發現的,早期量產的制備方式主要是來自雞冠提取法,目前最主要的制備方式是微生物發酵法。
根據不同臨床用途(適應癥),醫用透明質酸鈉產品有的按照醫療器械管理,有的按照藥品管理。目前按照《關于醫用透明質酸鈉產品管理類別的公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告 2009年第81號)規定進行醫用透明質酸鈉產品管理屬性的界定。根據2017年版《醫療器械分類目錄》,用于填充增加組織容積的透明質酸鈉產品所屬的一級產品類別為“09整形及普通外科植入物”,所屬其下二級產品類別為“02整形用注射填充物”,按照第三類醫療器械進行管理。對于不是以增加組織容積為預期用途的注射整形美容產品,需按照其具體成分和主要作用機理,判定其是否屬于醫療器械。
在醫療美容領域,透明質酸鈉被作為組織填充劑注射至面部組織內,可以起到支撐填充的作用,從而達到糾正皺紋的目的。透明質酸鈉注入人體后會被分解,為了延長透明質酸鈉本身的降解時間,往往會用化學交聯的方式使透明質酸分子鏈相互交聯形成結構更穩定的網狀結構。分解時間的長短跟透明質酸鈉的化學交聯程度、顆粒大小以及注射的量、注射部位、個體之間的差異都有關系。目前境內已批準上市的以透明質酸鈉為主要成分的填充劑產品主要產品名稱為“注射用交聯透明質酸鈉凝膠”或“注射用修飾透明質酸鈉凝膠”。境內已批準上市的以非交聯透明質酸鈉為主要成分的填充劑產品有注射用透明質酸鈉復合溶液,用于糾正較淺的皺紋。另外,有些已批準的填充劑產品中也含有透明質酸鈉,但其并不是主要成分,這些產品包括:醫用羥丙基甲基纖維素-透明質酸鈉溶液、醫用透明質酸鈉-羥丙基甲基纖維素凝膠、醫用含聚乙烯醇凝膠微球的透明質酸鈉-羥丙基甲基纖維素凝膠、含左旋乳酸-乙二醇共聚物微球的交聯透明質酸鈉凝膠等。批準的適用范圍絕大多數產品用于糾正中重度鼻唇溝,少數用于糾正額部皺紋,極少數用于豐唇,隆鼻,面中部注射填充,以及糾正頸部或手部皺紋。
因透明質酸鈉具有較強的親水性,醫療美容行業也會利用其“鎖水”功能。如“水光針”就是一種將以透明質酸鈉為主要成分的溶液注射至面部真皮淺層以改善皮膚狀態的療法,但目前沒有按醫療器械批準的“水光針”植入劑。目前有“水光針”注射所用的五針或九針的無菌注射針(按三類醫療器械管理)以及電子注射器批準上市。
A: 膠原蛋白(簡稱膠原)是人體組織器官的主要結構蛋白,參與人體組織修復。目前已知的有28種類型膠原蛋白,約占人體蛋白質總量的30-40%,是人體最重要的組成材料。膠原蛋白材料在臨床上廣泛應用于人體皮膚、口腔、硬腦膜等組織的修復以及醫療美容等領域。目前國內外醫療器械市場的膠原產品主要由動物組織及同種異體組織(皮膚、胎盤等)制備,此外還有重組膠原蛋白。重組膠原蛋白是利用DNA重組技術制備的膠原蛋白,其氨基酸序列可根據需求進行設計改進,如重組人源化膠原蛋白的重復單元與人膠原蛋白氨基酸序列特定功能區相同。這種制備方式可實現定制化合成,即不僅可合成不同類型的膠原,還可篩選出不同型別膠原分子上特定功能區并根據需要進行定制組合。
在醫療美容領域,膠原蛋白被作為組織填充劑注射至面部組織內,可以起到支撐填充的作用,從而達到糾正皺紋的目的。目前境內已批準的填充劑產品名稱包括:膠原蛋白植入劑、含利多卡因膠原蛋白植入劑、醫用膠原充填劑、重組Ⅲ型人源化膠原蛋白凍干纖維等。產品適用范圍有的用于糾正鼻唇溝,有的用于糾正額部動力性皺紋。
另外,還有一些膠原蛋白制成的敷料可用于醫療美容用途,如用于皮膚激光術后創面修復輔助治療,境內已批準產品的產品名稱有膠原貼敷料等。
A: 目前境內已批準的注射填充劑,除了以透明質酸鈉或以膠原蛋白為主要成分的填充劑以外,還包括以下幾個種類:
透明質酸鈉與羥丙基甲基纖維素復合的填充劑:
醫用羥丙基甲基纖維素-透明質酸鈉溶液:由羥丙基甲基纖維素、透明質酸鈉和平衡鹽溶液組成的無菌凝膠狀溶液。用于皮膚真皮深層至皮下淺層之間注射填充,以糾正額部皺紋和中重度鼻唇部皺紋。
醫用透明質酸鈉-羥丙基甲基纖維素凝膠:主要由交聯透明質酸鈉顆粒、羥丙基甲基纖維素、磷酸鹽氯化鈉緩沖溶液及注射用水組成。用于皮膚皮下淺層至深層之間的填充,以糾正中重度額部皺紋和中重度鼻唇溝皺紋。
以可吸收聚酯類材料制成微球并填加輔料制成的填充劑:
聚乳酸面部填充劑:該產品為聚乳酸微球、甘露醇和羧甲基纖維素鈉組成的凍干粉,使用前需經0.9%氯化鈉注射液復溶為混懸液。適用于注射到真皮深層,以糾正中重度鼻唇溝皺紋。
注射用聚己內酯微球面部填充劑:由人工合成的聚己內酯(PCL)微球、甘油、羥甲基纖維素、磷酸鹽緩沖溶液組成。用于皮下層植入,以糾正中到重度鼻唇溝皺紋。
含左旋乳酸-乙二醇共聚物微球的交聯透明質酸鈉凝膠:主要由交聯透明質酸鈉、左旋乳酸-乙二醇共聚物微球、鹽酸利多卡因、磷酸鹽緩沖體系組成。適用于真皮深層、皮下淺層及深層注射填充糾正中、重度鼻唇溝皺紋。
含不可降解成分的填充劑(即永久性填充劑):
整形用膠原和PMMA皮下植入物系統:該產品為含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微球體的膠原蛋白懸浮液,含微量利多卡因。其中膠原蛋白來自澳大利亞的牛皮。裝量為0.1ml的規格為過敏測試用的測試針,成分為牛膠原蛋白溶液。用于注射到真皮深層以糾正鼻唇溝紋,或填充到骨膜外層以進行(鼻骨段)隆鼻。其中的PMMA為不可降解成分。
醫用含聚乙烯醇凝膠微球的透明質酸鈉-羥丙基甲基纖維素凝膠:主要由透明質酸鈉、羥丙基甲基纖維素、聚乙烯醇微球和平衡鹽溶液組成。用于皮膚真皮深層及皮下淺層之間注射填充,以糾正中重度額部皺紋和中重度鼻唇部皺紋。其中的聚乙烯醇為不可降解成分。
A: 鑒于預灌封注射器不僅作為器械的內包裝容器,同時還具有注射的功能,因此無論其是否取得藥品包裝材料或醫療器械注冊證書,均需從終產品的角度考慮在產品技術要求中制訂與之相關的性能指標和檢驗方法,如推擠力、注射器外觀(可合并到產品外觀中)、刻度、魯爾接頭(對于非魯爾接頭,需要求注射器與注射針的配合無泄漏)、有效容量(或裝量)、器身密合性(活塞處無凝膠泄漏或用水進行測試)、活塞與外套的配合(保持垂直時芯桿不因重力而移動)等,具體性能指標及試驗方法可參考GB 15810或相關國家/行業標準。(審評三部 供稿)
A: 申請人需對上述項目的適用性進行驗證或論述分析,對于交聯透明質酸鈉凝膠不適用或可能無法在終產品中測定時,申請人需在產品研究資料中提供未經交聯處理的中間品相關性能的質控資料。(審評三部 供稿)
A: 動物試驗主要為產品設計定型提供相應的證據支持,為醫療器械能否進入臨床研究階段提供依據,實現對臨床受試者的保護。若產品采用新的作用機理、工作原理、結構設計、應用方法(如手術操作)、改進某方面性能等,申請人應針對產品創新點相關風險進行評估,并對風險控制措施有效性進行驗證和/或確認,參照風險管理判定原則確認是否需要開展動物試驗。
若擬申報的二氧化碳激光治療儀采用了新的結構設計、改進了性能,或開發了新的功能(如點陣掃描)、用于新的臨床用途,如臺架性能試驗研究不足以判定其基本安全性時,建議在臨床試驗之前開展動物試驗。
動物試驗不要求必須設置對照組。(審評二部 供稿)A: 按照《關于醫用透明質酸鈉產品管理類別的公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告 2009年第81號)規定,根據不同臨床用途(適應癥),醫用透明質酸鈉(玻璃酸鈉)產品按照以下情形分別管理:
(一)用于治療關節炎、干眼癥、皮膚潰瘍等具有確定的藥理作用的產品,按照藥品管理;
(二)用于輔助眼科手術產品、外科手術防粘連產品、填充增加組織容積等的產品,按照醫療器械管理。
根據總局關于發布醫療器械分類目錄的公告(2017年第104號)

整形時使用的注射用修飾透明質酸鈉,其預期用途為增加組織容積,應按照第三類醫療器械進行管理。
對于不是以增加組織容積為預期用途的注射整形美容產品,需按照其具體成分和主要作用機理判定是否屬于醫療器械。企業在申報前需向有關部門提出產品管理類別或管理屬性界定的申請。
A: 參考YY /T 0962-2014《整形手術用交聯透明質酸鈉凝膠》,對于整形用注射透明質酸鈉凝膠,建議在產品技術要求中制訂體外降解試驗要求,以對透明質酸鈉凝膠的降解性能起到質量控制的作用。建議設置數個觀察時間點,觀測至透明質酸鈉凝膠完全降解,對于不同時間點的降解程度需制訂上下限要求。體外試驗可通過調節降解酶的濃度等試驗條件實現加速降解。(審評三部 供稿)
來源:CMDE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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